第六章、原造化之始之六
【夫命於於阴阳有生之初,非人所能移,莫之为而为非我所能,於是是有生而富、生而贵者,有生而寿、生而夭者。有生而贫、生而贱者。有生而富贵双全巍巍人上者。有生而贫贱兼有落落人下者。有生而宜寿而反夭阏,有生而宜夭而反长年之数者。由於於所积而然与,由於於所性而然与,由於於所积则贫,可以致富贱,可以致贵夭,可以致寿,古之所谓人能胜天者也。由於於所性以得乎富贵者终於富贵,贫贱者终於贫贱,寿夭者终於寿夭,古之所谓命不可移也。夫谓之积则不可专以为命,夫谓之性则不可专以为人,将以付於於所积,与未知命之所禀,富贵寿夭贫贱何如也。将以付於於所性,与未有富贵寿夭贫贱可坐待者,而人为似不可缺也,或曰命禀有生之初,诚哉是言也。】
一、注:积:聚集、积累之意,但在这里有指长期形成的不良作风和习惯,不容易改变之意。
性:性,《说文》说:人之阳气性善者也,谓性。现代诠释,性是人或事物自身自备的动力源。汉文化以阳动阴止为文化根基,就是说性是阳动阴承的天性动力源,喻人就是男人发起攻击,女人承受攻击,男女结合达到精神上的愉悦,而实质是受孕之目的。这里这个“性”有本性、性格、意志、精神之意。
二、译:凡是生物体都秉承阴阳自运化化的过程,不是人的意志所能改变的,因此人的意志无法改变自然之力,天生注定有富人,天生注定有贵人,天生注定有长寿的人,天生注定有早夭的人,天生注定有穷人,天生注定有卑微的人。
因此,人有生而富贵双全并巍然居于人上者,有生而贫贱生而落于人下者,有生来身体健康却早夭或意外伤亡者,也有生来病弱后来反而长寿的人。
然而,人们由于受后天环境的影响会积累一些固定的习惯,并将自己固定的习性感染于社会,渲染到自我生活中。由于每个人自身的能力和动力源已经固化,本性难移,所以渲染到生活中也不会永久产生改变。
将自己积累的固定的习性用于生活,其结果是有些人因为有良好的习性会改变贫穷的命运,但是有些人达到了富有却因顽固的习性仍旧很卑贱,有些人达到官贵却因固定的习惯而活得很短,有些人身体很弱却因积累了好的生活习性而可以长寿,即谓古人所说的人能胜天,人可以改造自我。
说是由于人的“阳动阴承的天然动力源”已经固有,本性难移,所以富贵者终是富贵,贫贱者终是贫贱,寿夭者终是寿夭,此所谓古人所言命运不可逆转的道理。
因此上说,人积累的习性,不可以专用于改造命运,人的人性自备动力源是不能专置于人性不变而左右人生的。
将自己后天养成的习性用于改变命运,在未来的人生中会有所禀明,富贵寿夭贫贱可以改变;将自己后天已成的习性用于人生,富贵寿夭贫贱将无法改变,只能坐等应验了。然而人为改造命运似乎不能缺少,但是“命中只有八斗米,跑遍天下难满升”这句话确定有道理。
三、释:这段话简单地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就是人性有后天习性和先天本性之分,并且后天习性和先天本性是左右人生命运的根本。
作者认为,人的后天习性可以改变命运,先天本性也会左右人生。如果你有良好的后天积累,的确可以改变命运,但终因你顽固的先天本性而无法长久。
可能你用后天习性把穷命改造成为富命,把原本普通的命运改变为一个当官的人生,把身弱的身体锻炼得很强壮,但终因你有顽固的本性,也就是已经既定的“阳动阴承自有动力源”,而不能长久。
因此说,无论你后天改造再好,再优秀,你也逃不过“命中只有八斗米,跑遍天下难满升”的魔咒。
这段话是彻头彻尾的宿命论,为什么中国会有如此坚定的宿命思想呢?为什么中国只会出思想家和政治家,而少出不了哲学家和科学家呢?
因为中国人分不清什么是思想!什么是(意识)精神!
从文化上讲,思想是浅层意识,精神是深层意识,虽然都是意识,但思想是自我意识,也叫主观意识、二元意识,而精神是他人意识,也叫客观意识、第三方意识。
主观意识是道德意识,是自我意识、二人意识的体现,所以归于德道的范畴。但客观意识就不是自觉意识,客观意识是他人、三人或众人的意识,上升到政治、人文、宗教就是法律精神。
这就是法律归于精神,道德归于思想的道理。
比如你用批评、批判的语言对某人发动攻击,只要你是个人行为,只表现在语言上,那么你的这些行为都是思想行为,归于道德的范围。但是你如果用枪或棍棒去攻击某人,那你就是违法行为,就进入精神领域了。
为什么呢?因为语言攻击,不构成利益伤害,只是思想层面的不规范,但是你加害对方就构成利益伤害,进入责任和义务的范围。
如果某人只是语言上表示对某人不满,即便他的语言很粗鲁、很恶劣,但是他仍然只是道德的问题,而不能上升到法律精神领域。
因为思想是个人或二人空间,而精神则是三人以上,及众人的空间,众人是群体空间。
在一个讲平等的社会,人与人,人与团体,人与社团都是平等关系,如果某人对你不满,用批评、批判的语怼你,你可以直接申辩,也可以对怼,但终因没有涉及第三人,你不能借助第三方力量对对方釆取措施,这是程序控制问题。
在不涉及笫三人的范围内,在不触及他人利益,只是两人对怼的情况下,只是自我意识的体现,归于德道的范畴,所以你不能随意上升到法律精神的范畴,即便你是社团、公司等有意识形态的组织也不行,你不能动用第三方力量对某人、或组织、或团体进行专制手段和措施,这是人权底线,思想是主观意识,不是精神,主观意识没有责任和义务,因此不涉及法律,精神是客观意识,客观意识才有责任和义务。
凡是涉及第三人或第三方利益体就是客观意识,是精神。精神是他人意识了,客观、他人、第三人或第三方利益都涉及到第三者利益,因此存在责任和义务,存在责任和义务就涉及法律精神,上升到法律了。上升到法律你就可以动用他人力量对某人、或组织、或团体采取手段和措施。
在思想领域只归于道德,随便你自我宣泄,并不触及法律,这是程序控制,决不能滥用手段和措施,引起程序错误,这是法治底线,也是人权底线。
中国人没有底线概念就是分不清什么是思想,什么是(意识)精神。
如果一个人用批评、批判的语怼你,只要他不涉及第三人,他就只是触犯了道德底线,没有涉及法律底线。
如果某人用批评、批判的语言怼了某人,就出动自有力量或公共力量限制其人的人身自由,那你就是以强权压制弱势,是以强欺弱的霸凌行为,这是人类文明发展中必须杜绝的人事行为,原因是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组织,个人与社团都是平等的关系,如对怼,只涉及思想道德,不涉及法律精神,你不能用自有力量或公权力去打击某个与你思想不一致的人。
他是单一行为,你也是单一行为,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组织,个人与社团都是平等的关系,如果你强行动用自有力量或公权力、或第三者力量去打击私权力,那就是强盗行为,你就是以强凌弱的霸凌行为,人类文明坚持杜绝这种行为。
以强势霸凌弱者的行为已经不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须手段了,只有不讲精神文明的人才去做思想幼稚的事情。
京东老板在美国漂娼为什么美国法律不制裁他,因为他们是两个人的事,不涉及三方利益,也就是不涉及责任和义务,不涉及责任和义务的人和事就不能动用第三方力量或动用公权力。如果这事发生在中国,或许中国的法律会管,因为中国的法官都是持浅层意识形态的人。
又比如男女自由性交易,无论他们是金钱交易或是精神交易,只要他们是未婚成年人,公权力都不能干预与,这是限制公权力的底线概念,思想与精神,道德与法律一定要界定清楚,只要不涉及第三者,不涉及客观都是思想道德问题,第三者不就不能干预,包括公权力。
男女自由追求幸福权利,只要是男女双方拥有自由平等的身份,公权力就不得干涉他们自由追求幸福权利,但是如果一方是已婚人士,那么公权力就必须干涉,因为已经涉及到第三方的利益和权利了,已婚人士无论男女因为涉及第三方利益,就不是思想道德问题,而是责任义务主体,那么你就要为你责任义务买单。
但是如果一方是成年未婚人士,他或她出于个人意愿意出卖自己的精神或肉体,公权仍无权干预,因为这是他或她的私权范围,如果双方都是未婚成年人,他们无论在任何地方发生两性关系,甚至是正在交易,公权力同样不能干预,因为这是他或她的私权范围,没有涉及第三者利益,只在思想道德范围之内,没有进入精神层面,公权力就不得干涉。
如果一方是已婚男女,那么处罚也只针对已婚男女,因为只要已婚男女涉及到第三方利益,而未婚男女因为不涉及第三方利益,公权力或第三方就不能对未婚男女采取手段和措施,因为这是私权的底线概念,在程序控制的范围。这可能会给第三方产生不公概念,但是这个错误方只在已婚男女发生,因此即便所有人都认为未婚第三者有错误,那仍是浅层意识行为,不构成犯法,公权力或第三方不得对其采取手段和措施,不但不能采取手段和措施,法律还要保证她或他的天赋人权。
人类文明之路不是无限放大公权力的力量,而是越向前发展越限制公权力,强化私权力。
因此,思想与精神的概念一定要界定清晰,不得混淆,汉文化的诟病就是概念混淆,特别涉及到人权的部分,汉文化没有清晰的、明确的底线文化概念,所以人们往往把错的当成对的,对的当成错的,因混淆不清,而胡乱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