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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中县农民工服务中心资中县2023年劳务品牌和返乡创业培训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中

(4)劳务品牌培训中级工培训人数不得低于劳务品牌培训总人数的15%,采购人可根据成交供应商在培训过程中的履约能力情况(包括办学能力、办学规模、培训实施计划、招生等)对培训人数进行合理调剂,(2)承担项目的培训单位必须建立学员培训台帐和相关资料。

合同包1:

服务类(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扬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内江市东兴区宇翔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实职业技能培训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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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农民工返乡创业_青州市农民返乡创业_培训机构名称

培训服务

资中县2023年劳务品牌和返乡创业培训服务

培训机构名称_服务农民工返乡创业_青州市农民返乡创业

本项目针对资中县“川籍劳动者”开展劳务品牌培训和返乡创业培训,实现科学按需培训,紧扣本地产业、企业发展需要和农民工培训需求,科学设置培训内容,提高培训实效。培训内容包含:劳务品牌培训约800人(包含初级、紧缺工种、中级)、返乡创业培训约300人。

(一)培训服务基本内容及要求 1.劳务品牌培训基本要求: (1)培训开设每班不得超过50人;初级劳务品牌培训时长不得少于120学时;中级劳务品牌培训时长不得少于180学时;理论培训与实操培训时间比例为2:8。 (2)每个所开设的班须有1名管理人员;上课教师必须具备高级技能或工程师以上职称。 (3)资中县2023年劳务品牌培训人数计划合计约为800人,培训人数以实际培训合格人数为准,采购人可根据成交供应商在培训过程中的履约能力情况(包括办学能力、办学规模、培训实施计划、招生等)对培训人数进行合理调剂。 (4)劳务品牌培训中级工培训人数不得低于劳务品牌培训总人数的15%。 (5)培训质量要求:培训达到规定标准时长,学员能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所培训职业的常规工作,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2.返乡创业培训基本要求: (1)培训开设每班不得超过30人;培训时长不得少于80个学时。市场调查不得超过半天。 (2)考核时应当由学员本人完成创业计划书。 (3)每班须配备2名及以上SYB教师及一名管理人员。 (4)资中县2023年返乡创业培训人数计划合计共300人,培训人数以实际培训合格人数为准,采购人可根据成交供应商在培训过程中的履约能力情况(包括办学能力、办学规模、培训实施计划、招生等)对培训人数进行合理调剂。

(5)培训质量要求:培训达到规定标准时长,学员能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所培训职业的常规工作,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3.培训对象:供应商自主组织招生,可在本县范围内针对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的以下“川籍劳动者”: (1)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就业和未就业); (2)城乡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3)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4)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5)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五类。 4.培训监管: (1)为确保培训质量和真实性,培训过程实行全程视频录像,能反映上课内容。参培学员必须是本人签到,不得随意迟到或早退。贫困家庭劳动力在培训期间的交通食宿补贴以实际签到记录为补贴依据。 (2)承担项目的培训单位必须建立学员培训台帐和相关资料,并以书面和电子版(Excel格式)的形式报采购人或培训管理机构,培训台帐内容为学员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文化程度、培训工种、培训时间和家庭住址、联系方式,自觉接受采购人的日常管理、指导服务和质量监管,配合采购人和相关部门的检查、审计。

(二)开班前备案:成交供应商在培训项目核定许可范围内,于开班5个工作日前,向培训管理机构上报培训开班申请,并提供纸质及电子版开班备案申请书【含培训方案、教学计划、课程安排、教材目录、培训教师名单(附教师资质证书)、参训人员花名册、参训人员报名资格材料(身份证、低保证、毕业证或其他符合参训要求的证明材料)、安全承诺书等相关材料】进行备案。采购人或培训管理机构审核学员培训情况,对承训机构申请开班的师资、教学设施设备等培训条件进行审核,并提出是否通过开班申请。承训机构应当负责将培训学员信息录入V3.0系统技能人才库,并同步更新学员基本信息数据库的培训信息。开班后不得随意更换学员,确保培训数据线上线下必须同步,纸质资料与 V3.0 系统信息保持一致。 (四)培训单位负责培训合格者职业资格(合格)证书的办理和发放,不得收取学员的费用。 (五)参训人员须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才能享受培训补助。培训人员参加相同工种、相同等级各类培训的,职业培训补助只能享受一次(参加劳务品牌培训、返乡创业培训可分别享受补助),同一年度内享受补助最多不超过三次。

服务农民工返乡创业_培训机构名称_青州市农民返乡创业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

服务执行标准:本项目按照“《关于下达 2023年劳务品牌培训和返乡创业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川农工办发[2023]4 号)、《关于〈发布内江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1]42 号)、《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 [2019] 38 号)、《四川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19]100 号)、《劳务品牌培训和返乡创业培训管理办法》 (川农劳办发[2019]10 号)、《关于做好过渡期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2]5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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