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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字地支三刑取象详解

原创/琴鹤堂国学

作为易学学者,我们都知道在八字命理学中地支六合多主吉,六害、六冲、三刑多主凶。

那么,六合多主吉,吉又吉在具体那些方面呢?六害、六冲、三刑多主凶,凶又凶在哪里呢?

就六合而言,子丑合,与寅亥合,在取象吉凶上能完全一样对待吗?

进一步讲,就一对六合而言,子合丑,与丑合子,在取象吉凶上也能完全一样对待吗?

就三刑而言,寅巳申三刑,与丑未戌三刑,在取象吉凶上能完全一样对待吗?

前文已经写过《八字地支六合取象详解》、《八字地支六害取象详解》、《八字地支六冲取象详解》。

今天,琴鹤堂国学就八字地支三刑取象吉凶方面,与大家共同详解学习。

首先,我们需要知道这两个概念:日主为主,年柱为本。

取象吉凶,须以主、本为参考点,看其他地支。以本为上,主次之。

其次,八字取象主要来源于大六壬。

主要以大六壬将神为主,贵神为辅。

复次,须注意取象仅为吉凶细节之辅助。若论富贵贫贱,还需以格局、调候为重。切勿因小失大,盲人摸象可也。

关于三刑的来历原由,《阴符经》曰:“恩生于害,害生于恩;三刑生于二合,亦如六害生于六合之义。”又曰:“合中生刑,犹人夫妇相合而反致刑伤。造化人事,共理一而巳矣。”

申子辰加寅卯辰,则申刑寅,子刑卯,辰见辰自刑;

寅午戌加巳午未,则寅刑巳,午见午自刑,戌刑未;

巳酉丑加申酉戌,则巳刑申,酉见酉自刑,丑刑戌;

亥卯未加亥子丑,则亥见亥自刑,卯刑子,未刑丑。

以下我们分论之:

1、子卯无礼刑

作为易学学者,我们都知道子卯相刑为无礼之刑。

为什么叫做“无礼之刑”呢?

子为神后,为水,为坎卦正北,为神水之元。

卯为太冲,为木,为震卦正东,为三光之户。

子水坎卦生卯木,却见日出于卯木东方震卦,子卯隔角艮卦,无钦卑之道,不恤所以相生,进相刑害,故曰“无礼”。

女命而言,子中独用癸水,癸用戊土为夫星而败于卯,所以子刑卯。

卯中独用乙木,乙用庚金为夫星而死于子,所以卯刑子。

此二家因夫见刑,女命见之,尤为不良,故曰无礼。

生旺,主人威肃,面无和气,气强性暴,太察不容;

死绝,则侮慢忽略,狭劣刻剥,少孝悌,害妻子,吴越六亲。

入贵格,则多掌兵权,不利近侍;位居不久;

入贱格,则悖凶暴,多招刑祸。

若主本为子或卯,再见四柱为子或卯相刑,定主无礼德。若八字组合不佳,易致家门破败。

纵使八字格局入贵格,多掌兵权,亦主不利近侍,高位不久远。

是以《玉照定真经》有云:“子卯相刑,门无礼德。”

以真实案例为证:

明代著名仗义疏财抗倭富翁史际命造:乙卯、甲申、壬子、戊申。

此造年命卯木再见子日相刑,早年丧母,由继母养大;虽曾贵为少卿,奈何遭谗言中伤,高位不久,因此辞职经商乡里。

安徽合肥刘先生命造:甲子、丁卯、癸卯、壬子。

此造年命子水重见月日卯木相刑,是以此人品性恶劣,家门破败。

2、寅巳申无恩刑

寅为功曹,为天成,为官吏。

巳为太乙,为惊恐,为官讼。

申为传送,为白虎,为天吏,为天马,为刑狱。

寅巳申三刑为什么叫做“无恩之刑”呢?

因为寅中有甲木刑克巳中戊土,戊以癸水相合为要,则癸水者,甲木之母也;戊土既为癸水之夫,乃甲之父也,彼父而我刑之,恩斯忘矣。

巳中之丙刑克申中之庚,申中之庚刑寅中之甲。火克金,金克木,连环相克刑。不恤所生,遥相克制,所以,叫做“无恩之刑”。

生旺,主人持重少语,寡欲无情,多招失义忘恩之扰;

死绝,则面誉背毁,忘恩失义。

入贵格,则惨虐好杀,好立功业;

入贱格,则言行乖越,贪吝无厌。

妇人得之,多产血损胎之灾。

主本自坐刑,它柱再见三刑,主刑狱嗔讼之命。《玉照定真经》有云:“带刑全申巳寅,定有官刑嗔讼。”

以真实案例为证:

《滴天髓阐微丶地支章》所载某命造:甲寅、壬申、癸巳、癸亥。

大运:癸酉、甲戌、己亥、丙子、丁丑、戊寅、己卯、庚辰。

秋水通源,金当令,水重重,木囚逢冲,不足为用。火虽休而紧贴日支,况秋初余气未息,用神必在巳火。巳亥逢冲,群劫纷争,所以连克三妻,无子。兼之运走北方水地,以致破耗异常;至戊寅己卯,运转东方,喜用合宜,得其温饱;庚运制伤生劫,又逢酉年,喜用两伤,不禄。

琴鹤堂国学点评:

此造见寅巳申三刑,癸水日元生于申月,申为生旺,主人持重少语,寡欲无情,多招失义忘恩之扰。

入贱格,则言行乖越,贪吝无厌。

主本自坐刑,它柱再见三刑,主刑狱嗔讼之命。

3、丑未戌恃势刑

丑为大吉,为金墓,主肺。

未为小吉,为木墓,为旺土,为六癸之卑,主肝。

戌为河魁,为火墓,为六甲之尊,主心。

丑戌未为什么称为“恃势之刑”呢?

因为丑为金墓,戌为火墓,丑恃旺水刑戌中之墓火;

戌为六甲之尊,未为六癸之卑,戌恃六甲之尊刑未六癸之卑;

未有旺土,复恃势刑丑中之旺水。

进一步讲,未恃丁火之势以刑丑中之金,丑恃旺水之势以刑戌中之火,戌恃辛金之势以刑未中之木。所以,叫做“恃势之刑”。

生旺,主人精神意气雄豪,眉粗面阔,以直交人;

死绝,刑露瘦小,精神乖佼,是非贱佞,乐祸幸灾。

入贵格,则公清平正,人多畏惧;

入贱格,则多犯刑书暗昧之灾。

妇人得之,妨害孤独。

主本自坐刑,它柱再见三刑,主中晚年恐有四肢病难痊之灾。《玉照定真经》有云:“丑逢戌未犯支刑,肢病难痊。”

那么,什么是“君子不刑定不发”呢?

《鬼谷遗文》曰:“君子不刑定不发,若居仕路多腾达。小人到此必为灾,不然也被官鞭挞。”

《三命纂要》云:“大凡君子不刑不发,用值吉宿即为福也。”

《玉照定真经》有云:“我去刑辰,必掌兵刑之任。”

作为易学学者我们都知道,三刑一般以凶论。那么,什么是“君子不刑定不发”呢?

君子不刑定不发,共分为两种情况:

(一)纳音禄命法论

《玉照定真经》有云:“我去刑辰,必掌兵刑之任。”

纳音禄命法以年柱纳音为上,日时纳音为下。年与日时地支相刑,若年柱纳音克日时纳音,为上刑下,必主掌握兵权或刑法之君子命。

反之,若日时纳音返克年柱纳音,为下刑上,主犯法横死之小人命。

例如某兵刑君子命:庚戌、己巳、癸未、癸丑。

此造年日时丑未戌三刑,庚戌年纳音钗钏金命,日为杨柳木,时为桑柘木,为上刑下,故为掌握兵权或刑法之君子命。

(二)子平格局法论

《三命通会》云:“《壶中子》云:八字无格以扶持,九命有刑而驳杂。或作闾巷之辈,或为市井之徒。详此论,可表君子得之吉,小人得之凶。”

此处提到了格局,意思就是八字见三刑,如果成格局,则以君子得之吉论。反之,如果不成格局,则以小人得之凶论。

合而论之,八字见三刑,虽一般以凶论,首先最好还是区别是否君子与小人论为妥。

4、辰酉午亥自刑

辰酉午亥为自刑,多主不吉,有自残、自甘堕落、易罹疾病、易惹官司、诸多不顺、破财等取象。

辰午酉亥为什么被称之“自刑”呢?

因为三刑中,辰午酉亥并不参与三刑,只与自己相刑。

进一步讲,辰者水之墓,土为旺,滔则盈;

午者火之旺,暴则焚;

酉者金之位,刚则缺;

亥者水之生,旺则朽。

各禀已盛太过之气而自致祸,所以,叫做“自刑”。

生旺,则沉静内毒,形容劣弱;

死绝,则深毒轻忽,察见渊渔,多肢节手足之灾。

入贵格,则机变权谋;

入贱格,则多忧顽愚,不情自害。

再带诸凶煞,定主死于非命,不得善终。

妇人主淫荡凶折之灾。《玉照定真经》有云:“自刑重见,自死自凶。”

自刑的看法共有三种:

(1)日主为主,年柱为本。主本见辰午酉亥任一地支,他柱再见伏吟,即为自刑。刑的形式以它柱天干取十神为依据。

如酉年丙申日丁酉时,丁火为劫财,丙火日元生于酉时,为死绝之地,再见酉酉自刑,定为凶命。

(2)日时柱见辰午酉亥任一地支,四柱再见地支伏吟,天干反克年柱纳音,即为自刑。刑的形式以日时纳音为依据。

如戊申年大驿土命,日时柱为乙酉,它柱再见酉伏吟,天干乙木克年命大驿土,即为自刑。

日时柱为乙酉井泉水,定主投井而死,或溺水而终。

(3)纳音禄命法以年柱纳音为上,日时纳音为下。年与日时地支相刑,若年柱纳音克日时纳音,为上刑下,必主掌握兵权或刑法之君子命。反之,若日时纳音返克年柱纳音,为下刑上,主犯法横死之小人命。即日时柱见辰午酉亥任一地支,四柱再见地支伏吟,日时柱纳音克年柱纳音,即为自刑。刑的形式以日时天干取大六壬为依据。

例如戊辰狱刑争讼,戊午勾陈持戊,丁酉鬼火惊忧,癸酉玄武得路。

如戊辰年大林木命,日时柱为癸酉剑锋金,它柱再见酉伏吟,日时柱纳音剑锋金克年柱纳音大林木,即为自刑。

日时柱为癸酉,癸为天干,癸为玄武,主盗贼,定主因失盗而破产之命。

自刑取象具体如下:

辰为天罡,为旺土,主刑狱斗讼,有迟晚之象。

吉则豁达大度,凶则悲观厌世、怀才不遇。

取象:身材臃肿、啤酒肚、暴饮暴食、酗酒、胃癌、肿瘤等。

酉为从魁,为旺金,主钗钏酒食,有不顺之象。

吉则刚毅果断,凶则自残。

酉为桃花,代表欲望,易沉湎于性,冲动易怒。

取象:自残、刺青、整容、肺病、皮肤伤疤等。

午为胜光,为旺火,主文书财帛,有空明之象。

吉则礼仪心明,凶则易失落暴躁,因自尊心强而自残。

取象:暴躁、烫伤、酗烟、惊吓、空想、孤僻、抑郁、失眠、近视、心悸等。

亥为登明,为旺水,主婚姻乞索,有奔流之象。

吉则易受异性喜爱,凶则婚姻有变。

取象:贪欲、纵欲、专情、冷漠等。

以真实案例为证:

《滴天髓阐微丶知命章》所载福建人无名氏命造:癸酉、甲子、癸亥、辛酉。

大运:癸亥、壬戌、辛酉、庚申、己未、戊午、丁巳、丙辰。

此福建人不知姓氏,庚午冬,余推之,大取金水运,不取火土。彼曰:金水旺极,何以又取金水?则命书不足凭乎?书曰:“旺则宜泄宜伤”,今满局金水,反取金水,是命书无凭矣。余曰:命书何为无凭?皆因不能识命中五行之奥妙耳。此造水旺逢金,其势冲奔,一点甲木枯浮,难泄水气,如止其流,反成水患,不若顺其流为美。初运癸亥,助其旺神,荫庇有余;一交壬戌,水不通根,逆其气势,刑耗并见;辛酉庚申,丁财并旺;己未戊午,逆其性,半生事业,尽付东流,刑妻克子,孤苦无依。此所谓“昆仑之水,可顺而不可逆也”。顺逆之机,不可不知也。

琴鹤堂国学点评:

癸酉年生,再见时柱辛酉,为自刑。

子月生,酉为休死绝,则主深毒轻忽,察见渊渔。

入贱格,则多忧顽愚,不情自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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