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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祖父曹腾古代十大贤良宦官,关键是,他敛巨额财富却无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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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曹腾的贤良之名

按《后汉书》的说法,曹操的祖父曹腾可谓特别的“出淤泥而不染”:

腾用事省闼三十余年,奉事四帝,未尝有过。其所进达,皆海内名人,陈留虞放、边韶,南阳延固、张温,弘农张奂,颍川堂谿典等。时蜀郡太守因计吏赂遗于腾,益州刺史种暠于斜谷关搜得其书,上奏太守,并以劾腾,请下廷尉案罪。帝曰:“书自外来,非腾之过。”遂寝暠奏。腾不为纤介,常称暠为能吏,时人嗟美之。

曹腾侍奉四代皇帝,没出过纰漏。他举荐给朝廷的人才都是虞放、边韶、张温等海内知名的人物。有一次,蜀郡太守派人持信拿钱贿赂曹腾,信落在益州刺史种暠手里,种暠上奏弹劾,要求将曹腾下狱治罪。皇帝说:“信自外头送来,不是曹腾的错。”

皇帝没有理会弹劾,曹腾也不记恨,常常赞扬种暠是个称职的好官。当时的人都说曹腾真是个好宦官。

2、东汉宦官的财富

可是别忘了,他的养子曹嵩可以拿出十亿钱(汉代一亿等于十万)来买太尉之职。“嵩灵帝时货赂中官及输西园钱一亿万,故位至太尉。”

这么多钱当然不会是勤劳致富所得。东汉中后期,宦官普遍聚有巨额财富。

这些财富主要来自三个途径:

(1)皇帝的赏赐

有人统计:“顺帝以后,宦官食封人数和食封户数迅速增加。顺帝时,孙程等宦官总计食封人数为八万九千二百户。而据《汉书·食货志》载,当时五口之家‘其能耕者不过百亩’,依此推算,宦官至少分食了国家八百九十二万亩土地的赋税收入。桓帝、灵帝时,单超等‘五侯’与侯览、曹节、张让等‘十常侍’集团食封更多。

据统计,有记载的东汉的宦者侯有食邑的共三十七人,占已知宦者侯数量的十分之六,其食邑总共十七万一千二百户,平均每一宦者侯约食四千六百三十户。”

(2)掌控朝廷人事升迁大权,进而以权力寻租。

张让等高级宦官在灵帝的授意下在西园公开卖官鬻爵就是其中的典型案例。

其实,在此之前,汉安帝、汉桓帝都卖过官。只不过,安帝、桓帝拿出来卖的主要是关内侯、羽林郎、五大夫、官府吏、缇骑营士等低级官爵。灵帝不同,在他的授意下,宦官几乎可以出售汉帝国的一切官爵。

二千石(相当于郡太守)的价格是二千万钱,四百石(相当于一万户以下的县的县长)的价格是四百万钱,关内侯的价格是五百万钱。公卿不方便明码标价,就让宦官们去私下勾连。

(3)将亲友子弟安插于州郡,直接从民间汲取利益。

比如,宦官侯览的兄长侯参做益州刺史的时候,“民有丰富者,辄诬以大逆,皆诛灭之,没入财物,前后累亿计”,当地谁家有钱,他就找谁家的麻烦,吞并他家的财富。

3、曹腾的巨额财富来源

皇权的赏赐自不必说,曹腾拥戴汉桓帝即位,有“定策之功”。

权力寻租,传记里说得委婉,其实也不难理解,若非察举、征辟的升迁路径操控于宦官之手,虞放、边韶、张温等士人是断不会自贬身份,由宦官曹腾帮他们“进达”;蜀郡太守给曹腾送钱,自然也是因为给曹腾送钱管用。

曹腾之兄曹褒官至颍川太守,侄子曹炽做过侍中,另一个侄子曹鼎在河间相任上遭人弹劾“臧罪千万”,则是高级宦官安插亲友子弟于州郡掠夺民脂民膏的实证。

在皇权的支持下,宦官于汉顺帝时期正式取得察举之权。不过,当时的宦官羽翼未丰,直接与世家大族争夺人事权的仍是以梁冀为首的外戚。比如,河南尹田歆曾对外甥王谌感叹:“今当举六孝廉,多得贵戚书命,不宜相违,欲自用一名士以报国家。”

他对王谌说,自己手上有六个孝廉的名额,权贵们纷纷捎话来预定,自己只好把五个名额用来应付权贵的请托,只留下一个名额用来举荐真正的人才。

虽然在桓帝、灵帝时代,宦官在人事权的争夺中获得了优势地位,许多原本围绕在世家大族周围的士人转而选择投靠宦官以谋取仕进的机会。这对世家大族的政治利益造成了巨大的实质性打击(门人的萧条),也直接影响到了他们的经济利益(子弟出仕变得困难,需要向宦官行贿)。

但是双方的矛盾遂一发不可收拾,最终演变成一场“互相杀全家”的残酷竞赛。

4、曹操何以成名?

宦官集团协助皇帝敛权、敛财,对东汉政治的全面败坏负有非常直接的责任。

但这一遁词也确实道出了以士人为主体的官僚集团同样非常腐败(不过,士人集团中尚有许多怀有政治理想、不甘堕落者,而宦官集团中这样的人则极少见)。廓清了上述利益关系,也就不难理解为何汉末诛杀宦官最积极的会是“四世三公”(四代人里出了五位三公,即当时地位最显赫的官员)“门生故吏遍天下”的袁绍、袁术兄弟。

宦官崛起后,原本由世家大族组成的垄断今文经学的“学阀”丧失了察举、选拔官员的人事权,这对他们百年来经营的门生故吏之恩私、门当户对之联姻实在是极为沉重的打击。若不能从宦官手中夺回人事权,则所谓的门生故吏在袁氏家族这里找不到出路,必四散另作他谋。利益纽带既断,“四世三公”的富贵也将化为泡影。有道德为外衣,有利益为驱动,袁绍兄弟于是冲在了诛杀宦官的最前线。

廓清上述利益纠葛,也有助于加深对曹腾之孙曹操早年行迹的理解。

比如,他做洛阳北部尉时,“灵帝爱幸小黄门蹇硕叔父夜行,即杀之”。汉律规定,夜行并非死罪,曹操这么做其实是对当时流行于士人群体中的、针对宦官及其家属和门人“无少长皆考之”“纤罪必诛”“虽位至二千石,皆掠考收捕”的一种效仿。这实际上是身为“宦官三代”的曹操在努力向士人群体靠拢。

廓清上述利益纠葛,也有助于加深对曹操文化取向的理解。

虽然他努力想要挤进士人群体,但与袁绍等世家大族子弟操弄经学不同,曹操以文学诗词见长。他的文化取向正是宦官集团与世家大族争夺人事权的产物。灵帝时期,在皇权的支持下,由宦官集团开设的鸿都门学以文学、艺术为教学内容,开设了辞赋、小说、尺牍、字画等课程,旨在确立一种与世家大族把持的经学教育截然不同的新的教育标准。

而以“大学阀”弘农杨氏为代表的士人群体曾两次在朝堂上对鸿都门学发起猛烈攻击,试图逼迫皇帝取消鸿都门学士子做官的资格,但都被汉灵帝驳回。为昭示人事权已尽握于皇帝之手,汉灵帝甚至下旨为新进的鸿都门学士子绘像——在汉代,这是只有立下了卓越功勋的人才能享有的殊荣。

鸿都门学如此受皇帝重视,且由宦官集团负责,作为“宦官三代”的曹操自幼受家学熏染,重辞赋而轻经学,也就成了很自然的事情。

另外,袁绍欲引董卓入京诛杀宦官,而曹操并不积极,也与二人的出身直接相关。针对曹操的不积极,官修王沈《魏书》里,有一段解释:

太祖闻而笑之曰:“阉竖之官,古今宜有,但世主不当假之权宠,使至于此。既治其罪,当诛元恶,一狱吏足矣,何必纷纷召外将乎?欲尽诛之,事必宣露,吾见其败也。”

曹操的话其实只是粉饰。宦官是皇权的代理人,袁绍诛杀宦官,实质是逼迫皇帝将人事权还给世家大族,进而恢复乃至扩大世家大族的政治利益。

杀一个宦官自然是“一狱吏足矣”,但要逼迫皇权重新分蛋糕,引入军事力量进行威慑才是合乎常理的做法。

官修《魏书》的记载看似是在替曹操解释,彰显曹操的政治智慧,实际上是修史的人依据自己的认知将曹操塑造成了一个愚夫。陈寿撰写《三国志》不选用这段记载,实具慧眼。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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